法規背景
依「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」、「鉛中毒預防規則」及「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」規定,分別自 112 年 7 月 1 日、114 年 7 月 1 日及 116 年 7 月 1 日起,雇主設置局部排氣裝置時,應指派或委託訓練合格之專業人員設計,製作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報告書,並於設置完成後完成原始性能報告書。
設計依據與報告製作
依循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舉辦之「局部排氣裝置設計專業人員訓練」授課內容,進行局部排氣裝置設計規劃,並完成設計報告撰寫。
主要參考文獻
黃榮芳、林楷玲、許清閔,「工業通風–原理與實務」,第三版,5月2022年,中華環保安全衛生協會,台北市。
黃榮芳、許清閔、沈芥,「廠房與建築物整體(全面)通風技術」,第一版,1月2023年,中華環保安全衛生協會,台北市。
計報告大綱
壹、場所基本資料
一、事業單位基本資料
二、作業場所平面配置圖
三、製程流程圖
四、局部排氣裝置設置系統略圖
五、特定化學物質之種類及其危害資訊
貳、局部排氣裝置設計說明
一、氣罩設計基準
(一)原製程設備吸氣設計問題分析
(二)新設計氣罩安排與分析
(三)建議檢測項目、方法儀器、合格基準
二、環境干擾氣流及降低方式
(一)降低環境干擾氣流的措施
(二)環境干擾氣流建議檢測事項
三、補氣系統設計與措施
(一)補氣系統設計與措施
(二)補氣系統建議檢測項目、方法或儀器、合格基準
四、管道系統設計基準
(一)管道系統設計
(二)管道靜壓建議紀錄事項
五、排氣機(風機)
(一)風機匹配
(二)風機規格
六、空氣清淨裝置
七、其他設計資料
八、參考資料








